閑話閑說 節錄
現在常聽到說中國文化只剩下一個吃,但中國世俗裡如此講究吃,無疑是看重俗世的生活品質吧?
我八五年第一次去香港,當下就喜歡,就是喜歡裡面世俗的自為與熱鬧強旺。說到吃,世間上等的烹調,哪國的都有,而且還要變化得更好,中國的幾大菜系就更不用說了。
粵人不吃剩菜,令我這個北方長成的人大驚失色,北方誰捨得扔剩菜?從前北京有一種苦力常吃的飯食叫“折籮”,就是將所有的剩菜剩飯匯在一起煮食。我老家的川菜,麻辣的一大功能就是遮壞,而且講究回鍋菜,剩菜回一次鍋,味道就深入一層。
中國對吃的講究,古代時是為祭祀,天和在天上的祖宗要聞到飄上來的味兒,才知道俗世搞了些什麼名堂,是否有誠意,所以供品要做出香味,味要分得出級別與種類,所謂“味道”。遠古的“燎祭”,其中就包括送味道上天。《詩經》、《禮記》裡這類鄭重描寫不在少數。
前些年文化熱時,用的一句“魂兮歸來”,在屈原的《楚辭·招魂》裡,是引出無數佳餚名稱與做法的開場白,屈子歷數人間烹調美味,誘亡魂歸來,高雅得不得了的經典,放鬆來讀,是食譜。
咱們現在到無論多麼現代化管理的餐廳,照例要送上功能表,這是古法,只不過我們這種“神”或“祖宗”要付鈔票。
商王湯時候有個廚師伊尹,因為烹調技術高,湯就讓他做了宰相,烹而優則仕。那裡煮飯的鍋,也就是鼎,是國家最高權力的象徵,閩南話現在仍稱鍋為鼎。
極端的例子是烹調技術可以用於做人肉,《左傳》、《史記》都有記錄,《禮記》則說孔子的學生子路“醢矣”,“醢”讀如“海”,就是人肉醬。
轉回來說這供饌最後要由人來吃,世俗之人嘴越吃越刁,終於造就一門藝術。
香港的飯館裡大紅大綠大金大銀,語聲喧嘩,北人皆以為俗氣,其實你讀唐詩,正是這種世俗的熱鬧,鋪張而有元氣。
香港人好鮮衣美食,不避中西,亦不貪言中華文化,正是唐代式的健朗。
內地人總講香港是文化沙漠,我看不是,什麼都有,端看你要什麼。比如你可以訂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書,很快就來了,端看你訂不訂,這怎麼是沙漠?
香港又有大量四九年居留下來的內地人,保持著自己帶去的生活方式,於是在內地已經消失的世俗精緻文化,香港都有,而且是活的。
任何時候,任何地方,沙漠都在心裡。
你們若是喜歡看香港電影,不知道了不瞭解香港是沒有電影學院的。依我看香港的電影實在令人驚奇。以香港的人口計算,香港好演員的比例驚人。你們看張曼玉,五花八門都演過,我看她演阮玲玉,里弄人言前一個轉身,之絕望之鄙夷之蒼涼,柏林電影獎好像只有她這個最佳女演員是給對了。
香港演員的好,都是從世俗帶過來的。這就像以前中國電影演員的好,比如阮玲玉、石揮、趙丹、上官雲珠、李緯的好,也是從世俗帶過來的。現在呢,《阿飛正傳》這種電影,也只有香港才拍得出來。
中國讀書人對世俗的迷戀把玩,是有傳統的,而且不斷地將所謂“雅”帶向俗世,將所謂“俗”弄成“雅”,俗到極時便是雅,雅至極處亦為俗,頗有點“前‘後現代’”的意思。不過現在有不少雅士的玩兒俗,一派“雅”腔,倒是所謂的媚俗了。
你們若有興趣,不妨讀明末清初的張岱,此公是個典型的迷戀世俗的讀書人,葷素不避,他的《陶庵夢憶》有一篇“方物”,以各地吃食名目成為一篇散文,也只有好性情的人才寫得來。
當代的文學家汪曾祺常常將俗物寫得很精彩,比如鹹菜、蘿蔔、馬鈴薯。古傢俱專家王世襄亦是將鷹,狗,鴿子,蛐蛐兒寫得好。肯定這些,寫好這些,靠的是好性情。
中國前十年文化熱裡有個民俗熱,從其中一派驚歎聲中,我們倒可以知道雅士們與世俗隔絕太久了。
有意思的是,不少雅士去關懷俗世匠人,說你這是藝術呀,弄得匠人們手藝大亂。
野麥子沒人管,長得風風火火,養成家麥子,問題來了,鋤草,施肥,滅蟲,防災,還常常顆粒無收。對野麥子說你是偉大的家麥子,又無能力當家麥子來養它,卻只在客廳裡擺一束野麥子示雅,個人玩兒玩兒還不打緊,“兼濟天下”,恐怕也有“時日何喪”的問題。
我希望的態度是只觀察或欣賞,不影響。
若以世俗中的卑陋醜惡來質問,我也真是無話可說。
說起來自己這幾十年,惡的經驗比善的經驗要多多了,自己亦是爬滾混摸,靠閃避得逞至今。所謂“俗不可耐”,覺到了看到了也是無可奈何得滿胸滿腹,再想想卻又常常笑起來。
揭露聲討世俗人情中的壞,從《詩經》就開始,直到今天,繼續下去是無疑的。
中國世俗中的所謂卑鄙醜惡,除了生命本能在道德意義上的盲目以外,我想還與幾百年來“禮下庶人”造成的結果有關,不妨略說一說。
本來《禮記》中記載古代規定“刑不上大夫,禮不下庶人”,講的是禮的適用範圍不包括俗世,因此俗世得以有寬鬆變通的餘地,常保生機。
孔子懂得這個意思,所以他以仁講禮是針對權力階層的。
戰國時代是養士,士要自己推薦自己,尚無禮下庶人的跡象。
西漢開始薦舉,薦舉是由官員據世俗輿論,也就是“清議”來推薦新的官員,這當中還有許多重要因素,但世俗輿論中的道德評判標準,無疑是薦舉的標準之一。漢代實現“名教”,“清議”說明“名教”擴散到俗世間,開始禮下庶人。漢承秦制,大一統的意識形態是否促進了禮下庶人呢?
魏晉南北朝的臧否人物和那時的名士行為,正是對漢代延續下來的名教的反動。
從記載上看,隋唐好一些。
禮下庶人,大概是宋開始嚴重起來的吧,朱熹講到有個老太太說我雖不識字,卻可以堂堂正正做人。這豪氣正說明“堂堂正正”管住老太太了,其實庶人不必有禮的“堂堂正正”
,俗世間本來是有自己的風光的。
明代是禮下庶人最厲害的時候,因此貞節牌坊大量出現,苦貞、苦節,荼害世俗。晚明讀書人的頹風,或李贄式的特立獨行,亦是對禮下庶人的反動。
清在禮下庶人這一點上是照抄明。王利器先生輯錄過一部《元明清三代禁毀小說戲曲史料》,分為“中央法令”、“地方法令”、“社會輿論”三部分,僅這樣的分法,就見得出禮下庶人的理路。略讀之下,已經頭皮發緊了。
民國初年的反“吃人的禮教”,是宋以後禮下庶人的反彈,只不過當時的讀書人一竿子打到孔子。孔子是“從周”的,周是“禮不下庶人”的。我說過了,被誤會的總是孔子。
“刑不上大夫”是維護權力階層的道德尊嚴,這一層的道德由不下庶人的禮來規定執行。孔子入太廟每事問,非常謹慎,看來他對禮並非全盤掌握,可見禮的專業化程度,就像現在一個畫家進到錄音棚,雖然也是搞藝術的,仍要“每事問”。孔子大概懂刑,所以後來做過魯國的司寇,但看他的運用刑,卻是防患於未然,有兵家的“不戰而屈人之兵”的意思。
先秦以前世俗間本來是只靠刑來治理,所謂犯了什麼刑條,依例該怎麼罰。“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”。孔子反對當時晉的趙簡子將刑條鑄在鼎上公之於眾,看來刑的制定和彝器,規定是不讓“民”看到而知之。
大而言之,我體會“禮不下庶人”的意思是道德有區隔。刑條之外,庶人不受權力階層的禮的限制,於是有不小的自為空間。禮下庶人的結果,就是道德區隔消失,權力的道德規範延入俗世,再加上刑一直下庶人,日子難過了。
解決的方法似乎應該是刑既上大夫也下庶人,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禮呢,則依權力層次遞減,也就是越到下層越寬鬆,生機越多。
你們看我在這裡也開起藥方來,真是慚愧。
中國的讀書人總免不了要開藥方,各不相同。
一九六六年的夏天,北京正處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最有戲劇性場面的那段時期,毛澤東接見紅衛兵,抄家,揪鬥走資派,著名的街道改換名稱。一天中午,我經過西單十字路口,在長安大戲院的旁邊有一群人圍著,中國永遠是有人圍著,我也是喜歡圍上去搞個明白的俗人,於是圍了上去。
原來是張大字報,寫的是革命倡議,倡議革命男女群眾夏天在游泳池游泳的時候,要穿長衣長褲,是不是要穿襪子記不清了,我記得是不需要戴帽子。
圍著的人都不說話,好像在看一張訃告。我自己大致想像了一下,這不是要大家當落湯雞嗎?
游泳穿長衣的革命倡議,還沒有出幾百年來禮下庶人的惡劣意識,倒是圍著的人的不說話,有意思。
像我當時那樣一個十幾歲的少年,你不提穿長衣游泳,我倒還沒有想到原來是露著的,這樣一提,真是有魯迅說的“短袖子”的激發力。我猜當時圍著的成年人的不說話,大概都在發揮想像力,顧不上說什麼了。我想現在還有許多北京人記得西單的那張大字報吧?
丹麥的安徒生寫過一篇《皇帝的新衣》,我們不妨來篇《禮下庶人的濕衣》。
我在美國,看選舉中競選者若有桃色新聞,立刻敗掉,一般公民則無所謂,也就是“禮不下庶人”的意思。因此美國有元氣的另一個特點是學英雄而少學聖賢。我體會西方所謂的知識份子,有英雄的意思,但要求英雄還要有理性,實在太難了,所以雖然教育普及讀書人多,可稱知識份子的還是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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